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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名播散性血管内凝血
别名DIC
bubble_chart 概述

播散性血管内凝血(DIC)是由于某些致病因素作用下,微循环内弥漫性微血栓形成,引起继发性凝血因子消耗和纤维蛋白溶解亢进,导致微循环障碍。临床上出现出血、休克、栓塞和溶血等一系列严重表现。DIC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,而是一组继发性出血临床综合征,如不及时诊断与处理常会危及生命。

bubble_chart 病因学

病因和发病机理

能够引起DIC的疾病很多,临床最常见的是感染:细菌、病毒、寄生虫和真菌等;其次是恶性肿瘤、组织损伤、病理产科、重症肝病、免疫性疾病和溶血性疾病等等。

由于病因不同,促发DIC的发病机理也各不相同,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几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。

  1. 组织损伤释放出组织凝血激酶、激活外源性凝血途径,见于各种创伤、烧伤、病理产科的各种疾病、白血病、转移癌和毒蛇咬伤等。
  2. 血管内皮损伤暴露胶原组织,激活内源性凝血途径。常见于感染、休克、缺氧血症、酸中毒、肾炎和严重中暑等。
  3. 红细胞及血小板的破坏释放出磷脂类物质激活内源性凝血途径。常见于各种原因的血管内溶血和血小板大量破坏的疾病。
  4. 单核-吞噬细胞系统的损伤清除纤维蛋白及已活化的凝血因子的作用减弱,诱发DIC。见于暴发性肝炎、重症肝病和脾切除后。
此外,在血流淤滞、血液浓缩、血管痉挛等情况下,循环血流减慢、血液粘度增高也能诱发DIC。

根据凝血机理失常的进程,DIC可分为三期:即高凝期、消耗性低凝期和继发性纤溶亢进期。

bubble_chart 临床表现

除原发病的表现之外,并发DIC时,由于凝血机理异常可有出血、微循环衰竭出现休克、受损伤器官病变导致脏器功能衰竭、红细胞机械损伤产生微血管病性溶血。上述临床表现轻重程度不同,应提高警惕,及时发现,以便早期诊断。

  1. 出血以广泛的自发性出血为典型表现,是DIC最常见的早期症状之一。以皮肤和粘膜的紫癜、瘀斑或血肿最为常见;其次为伤口及注射部位的渗血或出血不止;严重者可有内脏出血,其中以胃肠出血多见,也可有咯血、尿血、阴道出血甚至颅内出血。
  2. 休克表现为肢端发冷、紫绀、少尿、血压下降和呼吸及循环衰竭等症状,常见于血管内皮损伤引起的急性DIC。休克发生后,往往加重DIC的发展,两者互为因果,形成恶性循环。一般抗休克措施难以奏效,导致不可逆性休克。
  3. 栓塞由于微循环内广泛的微血栓形成,血液动力学障碍,若持续时间过久,受累器官缺氧、功能衰竭,甚至发生组织坏死。内脏栓塞的发生率依次为肺、肾,胃肠,脑和肝等。肺栓塞可有突发性胸痛、胸闷、气短、紫绀和咯血;肾栓塞可有少尿、蛋白尿、血氮质潴留甚至肾功能衰竭;胃肠栓塞可有呕血、便血、腹痛和腹泻;脑栓塞可有头痛、抽搐、昏迷和瞳孔异常变化。严重患者晚期可出现多脏器栓塞表现。
  4. 溶血由于红细胞流经狭窄的微血管时,被纤维蛋白索条挤压、牵拉,造成红细胞机械性损伤和破裂,产生微血管病性溶血。患者可有贫血、黄疸和血红蛋白尿。
临床上根据起病的缓急和病情的轻重,将DIC分为三型:(1)急性型,起病急骤,常在几小时至1~2天内发病,病情凶险,出血严重,常伴发休克,死亡率高;(2)亚急性型,起病较缓,多在数天至数周内发病,一般不发生休克;(3)慢性型,起病缓慢,病程可达数月甚至迁延数年,出血症状轻或不显著,常与原发病的临床表现相混淆,不易诊断。

bubble_chart 辅助检查

实验室检查是诊断DIC的重要依据,主要检查项目包括消耗性凝血障碍和继发性纤溶亢进两大类。由于高凝期的临床表现不明显,易于漏检,其主要变化为血液凝固性增高,凝血时间、复钙时间、凝血酶原时间和白陶土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缩短,纤维蛋白原含量增高。

  1. 血小板异常的检验(1)血小板计数,进行性减少;(2)血小板寿命测定,明显缩短;(3)血小板聚集试验,晚期聚集减低;(4)血小板释放反应试验,释放增多。
  2. 凝血因子被消耗的检验(1)凝血酶原时间延长;(2)白陶土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;(3)纤维蛋白原定量减少、转换率增高;(4)因子Ⅷ促凝活性(Ⅷ:C)减低,因子Ⅷ相关抗原(VWF:Ag)增高;Ⅷ:C/VWF:Ag比值降低;(5)ATⅢ含量及活性减低。
  3. 纤溶亢进的检验(1)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;(2)凝血酶时间延长;(3)血中FDP含量增高;(4)3P试验或乙醇胶试验阳性。
  4. 外周血片检查红细胞形态常见三角形、多角形、盔形和红细胞碎片。

bubble_chart 诊断

在DIC发展的过程中,急性型的高凝期比较短暂,消耗性低凝期和继发性纤溶亢进期并非截然分开的独立阶段,常常交错出现。因此DIC的诊断必须依据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。其诊断标准如下:(1)临床上存在易引起DIC的基础疾病,并具有下列两项以上临床表现者:多发性出血倾向、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、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状和体征、早期应用抗凝治疗有效;(2)实验室检查有下列3项以上异常者:血小板进行性减少、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低于1500mg/L或呈进行性下降、3P试验阳性或血清FDP含量超过20mg/L、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或比正常对照延长3秒以上或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缩短或延长10秒以上、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或纤溶酶原减低。外周血涂片中破碎及变形红细胞超过2%以上也有一定的诊断意义。

bubble_chart 治疗措施

  1. 清除病因和诱因是防治DIC的重要措施。选用适当抗生素控制感染,及时清理病理产科的子宫腔内容物,对抗休克等,血管内凝血可被中止。此外,采取强有力的支持疗法,特别是纠正低血容量和低氧血症、降低血液粘滞度、纠正酸中毒、解除微动脉痉挛等,也极为重要。
  2. 抗血小板聚集药物适用于病情较轻,诊断尚不肯定以及对肝素使用有禁忌或有顾虑时。常用药物:(1)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,静滴,每日1~2次;(2)潘生丁100~200mg,静滴,每4~6小时1次;(3)复方丹参注射液20~30ml加在5%葡萄糖液中静滴,每日2~3次;其它如阿司匹林、前列腺素E和脉通等也可应用。
  3. 肝素
    1. 适应证:DIC的高凝期和消耗性低凝期,患者有出血、休克、血小板进行性减少。尤其是皮肤有瘀斑、坏死、肢端青紫、缺血、静脉有栓塞,表明血管内有纤维蛋白沉积,这是应用肝素的首要指征。此外,恶性肿瘤、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、巨大血管瘤和死胎滞留等情况出现DIC时,也属适应证。
    2. 禁忌证:DIC的纤溶亢进期,暴发性肝功能衰竭,密闭部位出血(颅内、纵隔、心包、脊髓内),新鲜伤口或近期手术者。
    3. 剂量与用法:原则上是早期使用足够的剂量和时间,具体应用上应当依据DIC的诱发疾病、病情程度、所处病期、机体状态以及用药反应而灵活掌握。肝素治疗有以下几种用法,微剂量:20~50mg/d,皮下注射,用于预防DIC;小剂量:50~100mg/d;中剂量:100~200mg/d;大剂量:200~400mg/d,一般不常用。使用肝素期间,应当进行监护实验,随时测定试管法凝血时间,要求维持在20~30分钟,以比对照值延长2倍为宜,或以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2~3倍为度。肝素治疗的疗效判断:有效指标为临床病情好转,出血停止或减轻,血压稳定回升,尿量增多,DIC的实验室指标改善或恢复正常。通常可以继续用药5~7天,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停药。
  4. 补充凝血因子在肝素抗凝治疗的基础上,可以输注新鲜全血、血浆或纤维蛋白原浓缩制剂。如DIC的病理过程仍在进行,可补充洗涤的红细胞悬液和血小板悬液或抗凝血酶Ⅲ浓缩物等。
  5. 抗纤溶治疗:纤溶有利于DIC时血栓的溶解,但可致再出血;抗纤溶药物能够降低纤维蛋白溶解活性,促进凝血作用,有利止血。但必须在应用肝素治疗的基础上,适当选用。否则将加重DIC的发展,所以不宜将抗纤溶药物作为首选的止血药。临床上常用的有:
    1. 6-氨基己酸(EACA)4~20g/d,静滴;
    2. 对羧基苄胺(止血芳酸,PAMBA),1次0.2~0.4g,静注或静滴;
    3. 止血环酸(凝血酸,AMCHA)1次0.4~1.0g,静滴;
    4. 抑肽酶,8~10万U/d,分2~3次静滴。

bubble_chart 鑑别

鉴别诊断上,急性DIC应注意与重症肝病引起的凝血障碍和原发性纤溶亢进症相鉴别。如肝病时出现DIC,血小板应低于50×109/L,纤维蛋白原低于1000mg/L,FDP高于60mg/L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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